北京京华公益事业基金会2014年以来,在北京市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福建省政府驻京办、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和各商会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精心指导、帮助、支持下,在基金会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运作下,取得了初步成效,特别是在资助救灾救济、扶贫救助、医疗卫生、支教助学、促进就业等方面,为建设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涌现出一批热心公益、无私奉献、乐善好施的爱心人士。 为进一步弘扬仁爱精神,传播慈善文化,促进互助风气,倡导扶贫济困之风尚,发挥先进典型之模范作用,激发社会各界和广大民众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北京京华公益事业基金会经研究,决定在总商会2014年会上表彰一批2014年度在基金会各公益项目领域中,对公益慈善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单位。现将表彰方案提议如下: 一、表彰对象 2014年度以捐款、参加志愿服务、奉献专业技能等方式,为基金会各项工作给予大力帮助、鼎力支持,积极参加基金会公益慈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二、奖项设置 本次表彰拟设立“京华公益--扶贫济困之星”,“京华公益--捐资助学之星”、“京华公益--医疗扶贫之星”,“京华公益先进组织奖”等奖项。表彰对象为捐赠者的,按照条件标准定,不限名额;表彰对象为非捐赠者的,按名额进行评选表彰。 三、表彰范围及条件 (一)“京华公益--扶贫济困之星” 为构建和谐社会,2014年度在我基金会扶贫济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捐赠累计达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个人或单位负责人; (二)“京华公益--捐资助学之星” 为了让优秀大学生不因为贫困而辍学,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2014年度在基金会通过慈善资助的行为来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做出积极贡献的3至5名个人或单位负责人; (三)“京华公益--医疗扶贫之星” 为推动扶贫济困,弘扬互助精神。2014年度在基金会通过慈善资助行为,帮助改善中国籍重大病患者家庭的境况,让他们感受到来自社会大家庭的关爱中,捐资10万元以上,做出积极贡献的3至5名个人或单位负责人; (四)“京华公益之先进组织奖” 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2014年度在基金会引导会员企业对公益慈善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3至5家先进单位。
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 北京京华公益事业基金会 2014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