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元宵节当天,新华社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提到,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三农”领域有不少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等成为未来工作的重中之重。
对于全国80多万家社会组织而言,其中也蕴含着巨大的发展机遇和空间。
聚力脱贫攻坚
文件提出,要不折不扣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咬定既定脱贫目标,落实已有政策部署,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同时,主攻深度贫困地区。瞄准制约深度贫困地区精准脱贫的重点难点问题,列出清单,逐项明确责任,对账销号。
此外,文件还提出,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攻坚期内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后,相关扶贫政策保持稳定,减少和防止贫困人口返贫。而这一点,也是很多社会组织以及企业在开展脱贫攻坚项目时普遍关注的问题。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近年来,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以及生活问题越来越得到政府及全社会的关注。一号文件提出,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推开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确保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阶段性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已经成为未来农村工作的重点之一。 农村学校厕所是学生不可缺少的卫生设施,卫生状况和粪便无害化处理效果,直接影响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质量和学生的身心健康,而“做好农村校园卫生健康工作,帮助农村儿童获得应有的卫生健康教育是实现‘厕所革命’的重要一环”。
在农村环境治理方面,社会组织凭借自身灵活性和创造性,摸索出了不少切合农村实际且卓有成效的模式。
在福建罗源县,罗源秀美山川家园事务服务中心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目标要求,采用“社团+企业”模式提供公共服务,完成辖区内未委托第三方运营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治理、垃圾转运系统建设以及阳光堆肥房建设等工作。社会力量的介入,使得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由“九龙治水”变为“一龙管水”,既节约了行政成本与财政投入,也进一步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也突出了社会组织的重要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等有机结合”。
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与城市相比,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不论是在教育资源、医疗卫生水平,还是在养老保障以及文化娱乐等方面,都存在巨大的差距。今后,这些问题都有望得到明显改善。
文件提出,全面提升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加强农村儿童健康改善和早期教育、学前教育。
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农村留守儿童、养老及残疾人等问题,文件也给出了明确表述: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支持多层次农村养老事业发展,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
结语:除了上文列举的几个方面,还有很多工作是社会组织可以尝试的,比如参与乡村规划、发展农村新型服务业、支持乡村创新创业等。事实上,近年来也有很多社会组织在积极探索,对社会组织而言,农村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市场”,可以深入开发。
因此,作为行业从业者,应积极研究“三农”问题,同时也要深入研究国家相关政策,根据自身业务能力和范围,找准切入点,进行项目开发和设计。我们相信,在“三农”领域社会组织大有可为。 选摘自《公益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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