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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扶贫“用爱托起生命的希望”项目管理办法

来源:  日期: 2021-03-04
 

北京京华公益事业基金会

 

医疗扶贫用爱托起生命的希望”项目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扶贫济困慈善工作,弘扬互助精神,帮助改善中国籍低保、低收入重大病患者家庭的境况,为重大疾病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北京京华公益事业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以“支持公益慈善事业,承担社会公众责任”为宗旨,特设立医疗扶贫“用爱托起生命的希望”项目,希望通过向社会公众募集善款、进行慈善资助行为,让他们感受到来自社会大家庭的关爱。

 

第二条 基金会的资助管理遵循公开透明、尊重捐赠方意愿、体现资助效益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为加强和规范基金会的资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基金筹集

 

第四条 基金来源

1.接受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国内外法人和自然人的捐赠;

2.组织开展专项筹集活动及合作项目募集的资金; 

3.基金增值;

4.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条 基金用途

 1.资助在京救助的中国籍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大疾病患者以及非个人原因突发伤害,无力承担医疗费用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人群;

 2.开展专项宣传和筹资活动;

 3.资助相关疾病的学术交流和研究。

第六条 基金会接受的所有捐款,均开具财政部统一监制的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捐赠人可据此享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准予一定比例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七条  基金会接受的非货币形式捐赠,除捐赠人指定用途外,基金会可以对捐赠物品进行义卖或公开拍卖,所得款项计入基金会账户。

第八条  社会定向募集的捐助款原则上全部用于指定的捐助对象,如捐款超过该捐助对象的实际治疗费用,其结余部分计入医疗扶贫“用爱托起生命的希望”项目,用于资助其他申请人。

第九条 捐赠人可以指定捐助对象,有权查询、监督捐款的使用情况。基金会对做出重要贡献的捐赠人给予宣传报道和授予荣誉。

第三章 基金管理

第十条 基金会理事会为决策机构,基金会秘书处负责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以确保资助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十一条 基金会执行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和专项审计,定期通过基金会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 基金增值必须在合法、安全、有效的前提下由理事会审核批准,不做任何高风险投资。

第十三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的年度项目管理成本不超过资助支出总额的10%

第十四条 基金会向捐助者承诺:医疗扶贫“用爱托起生命的希望”项目将全力做到公开、透明。基金会定期在官方网站、官方微信上公布基金管理和使用的详细情况。

第四章  申请及资助程序

第十五条 资助对象

1、资助对象为在京救助的中国籍低保、低收入家庭中身患重大疾病患者;

2、在京救助中国籍的非个人原因突发伤害,无力承担医疗费用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申请资助。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纳入资助范围

1、因自杀、自残或违法犯罪行为而导致伤害的;

2、因第三人的责任造成的伤害,已明确由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

3、有赌博、吸毒行为的;

4、故意隐瞒、伪造或篡改病史、病历及其他欺骗行为的。

第十七条 申请资料

 申请人需在完全理解《北京京华公益事业基金会医疗扶贫项目申请须知》的前提下,填写《北京京华公益事业基金会医疗扶贫项目申请表》,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查、复印件存档),内容包括: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受赠方联系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与患者的关系;

3.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出相关证明(盖公章)

4.申请人的申请表格(可从www.jhgy.org网站-公益项目-医疗卫生栏目中下载)

5.推荐单位在申请表格上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6、提供在京救治医院出具的确诊报告和最新的治疗情况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费用票据和社保中心报销单据原件。

7、提供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及生活照。

第十八条 申请资料报送基金会医疗扶贫“用爱托起生命的希望”项目管理办公室--基金拓展部。

第十九条 资助原则

 1.量入为出:根据接收捐款情况确定资助名额;

 2.资助额度:

 A、患重大疾病的,视具体情况,按照申请人年自付医疗费用总额30%-50%给予一次性资助,且未进行重大手术的,最高不超过3万元;进行重大手术的,最高不超过5万元;

 B、非个人原因突发伤害造成伤残而无力医治的,按照申请人年自付医疗费用总额30%-50%给予一次性资助,且最高不超过2万元;

  

第二十条 资助程序

 1.审批

 初审:基金拓展部对“用爱托起生命的希望”申请人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后,提交秘书长审批。

 审批:秘书长根据资助原则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后,报基金会理事长审批。

 2.资助款划拨

 资财管理部根据按审批的资助方案,将资助款划拨至申请人或医院指定账户。

 3、公示

 获资助对象名单将在基金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特别约定

基金会为申请人提供的是慈善资助,申请资料的提交并不代表肯定获得资助。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北京京华公益事业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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