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华公益事业基金会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诚信建设,强化社会组织自律意识,提升社会组织公信力和综合发展服务能力,全面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在此,本组织履行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各类活动。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二、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内部治理体制完善;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有财务制度、人事制度、档案制度、活动规范、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主要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执行。 三、依法参加年检,主动进行年报,积极参加等级评估。 四、严格履行合同,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经费来源合法,资金使用不违规。无侵占、私分、挪用资产,无有失公允的关联交易,无“小金库”,不乱收会费,不乱收评比表彰费。 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程序与标准,秉承专业精神,坚持公开公正,诚信承诺。用诚信标准考核理事成员、会员单位、捐赠方。建立会员单位诚信准入退出机制。 六、本组织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秘书长等)没有受行政处罚等不良信用信息,司法诉讼信用信息中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团队内部和谐,有团队文化。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保险和提供劳动保护。无拖欠员工工资情况。 七、依法全面、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公益资助项目种类、申请、评审程序及结果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存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及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北京京华公益事业基金会 2017年2月22日 |